一提到要辦理什么證書、備案,大家都很排斥,其實,就境外投資而言,ODI投資備案是必須要辦理的,但是我要強調,獲得相應證書不是最終目的,主要是為了境內企業能“走出去”,最終是為了順利完成境外投資,乃至實現境外上市等。今天我們就ODI投資備案好好跟大家聊一下。
一、不辦理ODI投資備案的后果
1、資金進出受限完成備案后,企業能夠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實現資金出/入境,否則資金將無法通過銀行合法匯出,未來境外主體的利潤紅利返程亦會受限。
2、無法完成返程投資若境內企業的境外子公司擬返程投資大陸企業,如果沒有辦理ODI備案手續,則無法完成返程投資,這對于未來有海外上市規劃的企業而言需要特別關注。
3、無法享受政府補貼和獎勵若未辦理ODI備案手續,境內企業無法享受我國政府相關補貼和獎勵,包括境外知識產權糾紛和“兩反一保”應訴補貼等。
4、懲戒措施未辦理ODI備案即進行境外投資的,境內主體將在一定時限內被禁止任何境外投資行為。相關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境內主體中止或停止實施該項目并限期改正,對境內主體及有關責任人處以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ODI投資備案審查關注的重點
境內企業運營情況審查境內資金將通過境內公司向外匯出,故首先需核查的是申請實施境外投資的境內公司運營情況。
通常,監管機構會從企業成立時間(需成立滿一年以上),經營范圍(與擬投的境外項目是否匹配或具有相關性)、經營狀況(是否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境內股東/合伙人情況(各股東/合伙人均需資信良好)、投資領域等多個維度考量境內企業,核心是確認該主體具備與其申報投資資金、境外投資項目相匹配的真實投資能力。
投資資金來源審查在投資資金來源方面,監管部門主要關注其是否真實合規。目前,境外直接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企業自有資金,如生產經營所得、實收注冊資本等;企業借款,如銀行貸款等;募集資金,如私募和公募基金等;權益性資產出資,如公司出售房地產等資產獲取的資金。
對于企業自有資金,主要關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銀行賬戶流水,特別是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等科目;同時關注大額資金入賬是否確為源自自身日常經營,通過賬戶附言、原始合同、發票等材料交叉復核;對于銀行貸款,主要關注金融機構貸款合同中是否對資金用途有相關約束性條款等;對于權益性出資,則重點關注資產交易的原始憑證,如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買賣證明及證券賬戶交易流水等;對于募集資金,則會關注基金管理人及產品本身的合法合規性,包括是否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出具的相關登記證明等,同時審核公司章程/合伙企業協議等。
篇幅有限,關于ODI投資備案的內容就說到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