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境外投資實踐中,我國對外投資方面有嚴格的管控,企業如果想對外進行投資,賺取利潤,需要合規的進行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資金才能合法順利的出境。一般來說,商務主管部門與發改委的境外投資審查原則上相互獨立,不存在互為前提的情況,可以分別報送。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中涉及的內容很多也很專業,今天我們聊一些基本的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涉及到的部門
國內企業想要投資境外企業時,不管是新設公司、項目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涉及到直接或間接獲取境外公司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等行為,就需要向國家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
首先,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其次,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最后,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后,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
整個流程耗時將近2-3個月,辦理成功后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二、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的條件
1、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2、主體和成立時間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均可申報境外投資。但是需要成立時間滿一年的企業。
3、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4、六個境外投資類型:大額非主業投資、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退市等類型以及房地產、娛樂業等領域的投資,受到主管部門嚴格審核。
三、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的注意事項
資金證明應該以上交公司近3個月的存款證明為準,實際證明開出日期以上交境外投資備案所需資料時間為準。如要增加備案核準成功率,應先申請辦理商務部門備案的《境外投資證明書》,然后申請辦理發改委頒發的《境外投資備案》。
四、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辦理的流程
1.備案申請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董事會決相關的出資
2.證明中方及合作外資產、經營和資信情況的文件
3.投標、購并或合資作項目,中外方簽署的意向書框架協議等文件
4.根據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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