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最近想做境外投資業務,但是他自己搜資料一頭霧水,跑來問我,FDI備案和ODI備案我應該做哪個?今天我就跟大家一起分享下這兩者之間的區別。
FDI外國直接投資,比如外資在中國投資 ODI海外直接投資,比如中國向海外投資。FDI英文全稱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國的投資者將資本用于它國的生產或經營,并掌握一定經營控制權的投資行為。也可以說是一國(地區)的居民實體(對外直接投資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國(地區)以外的另一國的企業(外國直接投資企業、分支企業或國外分支機構)中建立長期關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對之進行控制的投資,這種投資既涉及兩個實體之間最初的交易,也涉及二者之間以及不論是聯合的還是非聯合的國外分支機構之間的所有后續交易。
ODI對外直接投資,ODI英文全稱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是指我國企業、團體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投資,并以控制國(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的經濟活動。對外直接投資是我國"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主動參與國際分工 , 利用好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規避國外貿易壁壘,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及時掌握外部信息的積極舉措。
看到這里是不是大家都明白啦,如果你要是做境外投資業務,需要辦理ODI備案,接下來,我們一起去看看,ODI備案的條件以及流程。
對外投資備案(ODI備案)申請條件
l申辦公司成立滿一年,要有實際經營,有盈利;
l申辦公司資產負債率低于70%;
l申辦公司不能是投資金融類、游戲影視等相關行業。
對外投資備案(ODI備案)操作流程
l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商委備案;
l領取證書,并到發改委備案;
l申請境外投資電子鑰匙;
l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報到登記。
當然還跟大家說一點,取得證書兩年內未實際開展對外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商務主管部門在系統中注銷該企業,并將《證書》失效情況通報外匯管理部門。這一要求其實與《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中的要求一致,取得證書2年內未開展對外投資的,證書失效,需重新走備案/核準程序。
也就是說,只有當境外有實際用款需求,并且企業向銀行提交境外的真實性證明材料后,銀行才能夠為其辦理后續的購付匯(類似FDI的資本金結匯境內使用需要提交國內的發票)。
當然文章篇幅有限,如果你跟我這個朋友一樣有境外投資項目的需求,可以隨時聯系我們,我會竭力所能幫大家做好申報,希望可以早點完成ODI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