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必須要ODI備案嗎?
據商務外匯統計,去年1-9月國內對外全行業直接投資7041.4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6.2%,其中國內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67個國家和地區的5438家境外企業進行了非金融類直接投資,累計投資5515.1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0.6%;
而國內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對57個國家非金融類直接投資910.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2.3%,占同期總額的16.5%,較上年同期提升4.1個百分點,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尼、老撾、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哈薩克斯坦、阿聯酋和緬甸等國家。
企業境外直接投資ODI申報方式
目前在海外上市或擬赴海外上市的中國新經濟企業大多采用境外紅籌架構,包括股權控制模式和VIE模式,境外紅籌架構下集團融資主體和擬上市主體一般為在開曼群島設立公司。
而根據針對以往的案例與操作心得,我們可了解到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外紅籌架構項目過程中,ODI審批有下列比較常見的申報方式:
01獨立申報,如單個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一個境外公司,則其需向注冊地省級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提出ODI審批的申請,獨立申報方式中,單個境內機構投資者作為申請人,其自身須滿足ODI審批的各項條件并須向主管部門提供各項申請資料;
02共同申報,兩個以上的境內機構投資者擬共同投資同一個境外公司,則應當由持股比例或投資金額較大的投資者在征得其他投資者的書面同意后作為主申報人。
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
(一)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二)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三)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以上是審批步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境外公司的詳細資料,境內主體公司的審計報告,最好是盈利狀態,還有營業執照、銀行開戶、公章等。
如果不進行備案會產生哪些后果?
根據相關法規境內的非國有企業進行海外直接投資或并購交易,需獲得商務部門境外投資行為的核準、發改委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或備案、銀行外匯登記三大環節,涉及到國資的企業還要獲得國資委的批復。
當然如果還想了解更多,可以聯系我們幫助大家辦理ODI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