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境內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大量資本的累積讓企業開始尋求更多的境外優質資源與機會。與此同時,國家政策也不斷調整支持,我國境外投資整體也迎來了更加開放、穩健的發展態勢,因此讓優質資本“走出去”,成為當前的大熱趨勢。
中國在資本對外投資方面有嚴格的管控,因此需要在政策的指導下,合規的辦理相關手續后,資金才能合法順利的出境,這時,企業需要做些什么準備呢?其中最常見的方式就是做ODI境外投資備案。
一、ODI境外投資備案需要向哪些監管主體進行申報?
境外直接投資(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以下簡稱“ODI”),指國內企業(不包括港澳臺)、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
也就是說,內地企業如果要投資港澳臺地區以及其它國家和地區的企業時,無論是新設立公司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是涉及直接或者間接取得境外公司所有權、控制權或者經營管理權時,就需要進行境外投資備案(即ODI備案)。
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以下稱11號令)第二條:
外投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
1、商務部: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
2、發改委: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
3、外管局: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
其中,發改部門與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為平行關系,由境內企業分別根據擬出境的資金投資背景向監管部門申請,無先后順序。而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投資項目,投資主體在取得有效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之前,外匯管理、海關等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予辦理相關資金結算和融資業務,這就意味著通過發改部門和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程序為外匯登記、資金匯出的前置條件。
二、ODI境外投資備案的流程和時間
第一步,注冊標的公司,同時準備備案材料;
第二步,把資料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準或備案;
第三步,拿著證書到銀行做外匯登記;
第四步,資金合規匯款至標的公司。
ODI辦理時間:一般2-3個月,辦理完成后,可獲得商務部《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發改委《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以上就是關于ODI境外投資備案的全部內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