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境外投資,了解資本輸出的朋友對于odi境外投資備案肯定不陌生,odi境外投資備案就是滿足資本輸出境外的通道之一。但odi境外投資備案的要求較嚴,所需的申報文件也較為復雜,我們在申請odi境外投資備案時難免有所疏漏。今天,我就為大家介紹,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相關知識點。
一、odi境外投資備案——發改委核準或備案
權限劃分: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至3億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資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資項目由投資主體注冊地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備案。投資主體通過提供融資或內保外貸等方式進行境外投資的,也需在發改部門備案。
1、申報流程
(1)屬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通過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備案申請相關文件。
(2)屬省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應同時在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和江蘇政務服務網省發展改革委“3698”服務旗艦店提交項目備案申請,并將對應的紙質申請材料送交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辦事窗口或寄往省發展改革委。
(3)屬市發展改革委備案管理的,投資主體應通過國家發改委全國境外投資備案管理系統提交項目備案申請,并將對應的紙質申請材料送交市發展改革委外資處。
二、odi境外投資備案——商務部核準或備案
1、受理機構:商務部網站“對外投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同時將紙質文件提交至商務部或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政大廳。
2、決定機構:中央企業由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備案,地方企業由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3、申請人條件: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
4、具備或符合以下條件的,準予備案:申請材料齊全、如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5、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備案:
(1)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屬于核準情況的;
(3)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
(4)其他不予以備案的情形。
三、odi境外投資備案——外管局外匯登記及資金匯出
國內企業應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手續,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后為其辦理。
四、銀行部門外匯審核所需資料
銀行作為最終放款部門,不但需要自行平衡外幣的進出總量,還需要獲得相關部門同意資金出境的批文(商務部和發改委出具的同意投資批文),才能繼續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審核的銀行部分工作。
銀行部門主要負責odi境外投資備案審核的部門為外匯管理局,所需文件包括:《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外匯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境內投資主體材料(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商務部核發的《境外企業投資證書》等文件原件。
以上就是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相關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