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投資者去做境外業務,但是并不清楚之前要做什么準備,很多時間你忽視的細節,會讓你“不合規”,從而導致了公司在利潤回歸上遇到問題。今天我們就在文章里,粗略地介紹一下企業在進行海外投資時應該要考慮到的一個問題,那就是今天的主體——境外外投資備案(ODI)。
境外投資備案,英文全稱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也就是我們常說的ODI。其具體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備案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也就說不管你是在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是并購公司,都需要經過國家的批準。
而境外投資備案主要需要取得三個主管部門的核準、備案或登記,分別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或地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核準或備案、商務部或地方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外匯登記程序。只有拿到這些部門的“通關”,你才相當于拿到了海外投資的光明大道之門的鑰匙。
另外不得不說ODI備案的優點:
A.國家支持、對境內主體要求不高
B.合法合規,擁有商務部發改委批文
C.相比于傳統的投資方式成本低廉
D.投資額度匯出方式靈活,批文有效期高達兩年
E.銀行會根據你的ODI批文額度,準許資金匯出境外
其次是ODI備案所需材料:
① 發改委備案請示文件;
② 境外投資備案表;
③ 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⑤ “企業擬成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決議;
⑥ 項目背景說明;
⑦ 追溯至最終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
⑧ 資金證明(存款證明原件);
⑨ 審計報告。
那么,ODI備案什么情況下能做?
首先只要你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進行境外投資,那就必須要有ODI才能合法合規的進行資金外匯。其中,中國自然人理論上是不允許進行海外投資的,但是也有其他的方式比如通過37號問返程投資或者根據央行發布《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報告提出,打通個人跨境投資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
另外,我們不能忽視投資主體還需要提供最新年度或半年度(日歷年度或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投資主體成立時間較短、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應提供投資主體控股股東、普通合伙人或實際控制人最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到大家!其實ODI備案并不復雜,但是很多投資者對此不懂,很多時候操作其實就會很耽誤事情,當然如果你信任我可以委托我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