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做境外投資必須要辦理ODI備案,只有順利備案之后,企業才能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以及保證后續境外資金順利返程回國。同時,打通境內外資產流通的合法渠道后,有利于境內外企業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幫助企業成功在境外上市。
那么,ODI備案申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一般情況下,發改委備案和商務部(廳)核準可以同步操作進行,主要原因是向兩大機構所提交的材料幾乎一致。
2、如果想要提高ODI備案的成功率,則建議先辦理由商務部(廳)核準的《境外投資證書》;然后再辦理發改委簽發的《境外投資備案》;
3、資金證明以提交企業近期三個月的存款證明為準,具體證明開具時間以提交正式ODI備案申請所需材料之日為準。
4、遞交的材料一定要實行預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請前,先將準備遞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級商務局經外處審核和提供修改意見,根據修改意見,對遞交材料進行修改和完善。
境外投資備案(ODI)的申請條件及資料
01 申請條件
根據過往經驗,申請主體通常需滿足以下條件:
- 境內公司好成立滿1年以上
- 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好高于5%,越高越好
- 資產負債率好低于70%,越低越好
- 審計報告(凈資產、凈利潤大于投資額)
- 境內主體行業不涉及敏感行業及國家
- 股東背景、資金來源真實、合法
02備案所需資料
- 境外投資備案表
-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 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的相關章程
- 相關的董事會或出資決議
- 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包括:盡職調查、可研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
- 并購類需提交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及第三方 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
-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 投資主體自有資金證明
由于人民幣匯率波動,自2016年11月以來,境外投資項目審批愈加嚴格,相關審批部門需要境內投資企業提交盡職調查、可研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通過遞交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項目進行審批。
ODI備案之后的申報事項
1、商務部:境外企業報到登記情況申報;突發情況報告(如新冠疫情);每半年申報合規建設情況、投資障礙情況、企業經營情況等;直接投資月報;再投資月報;小比例投資月報。
2、發改委:重大不利情況報告;項目完成情況報告。
3、外匯管理局:年度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
ODI備案申請的優勢
1、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或實現境內資金不出境,境外獲取外幣的目的;
2、開拓境外市場,獲得當地政策或稅務優惠,加快資本積累速度;
3、方便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賬,減少轉賬手續和成本;
4、提高國內企業形象,增加企業附加價值;
5、充分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及時掌握外部信息;
6、有效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規避國外貿易壁壘;
7、統籌境內外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
8、后續境外資金返程回國投資可以享受省市各級財政部門給予的相應資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