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2020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公報》顯示,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總體保持活躍。2020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1537.1億美元,同比增長12.3%,流量規模首次位居全球第一。
2020年末,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達2.58萬億美元,次于美國(8.13萬億美元)和荷蘭(3.8萬億美元)。中國在全球外國直接投資中的影響力不斷擴大,流量占全球比重連續5年超過一成,2020年占20.2%;存量占6.6%,較上年提升0.2個百分點。2020年中國雙向投資基本持平,引進來走出去同步發展。
想要前往海外投資的企業必須在政策指導下進行合法有序的操作、辦理相應手續后才可對外進行投資,正規的方式例如ODI、QD產品、PE基金和37號文登記,其中ODI是企業最廣泛常見的境外投資方式之一。
ODI,英文全稱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資,指國內企業、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
境外可投資項目:
限制類:房地產業;酒店業;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
禁止類:涉及未經國家批準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賭博業、色情業等;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明令禁止的;危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ODI需要申報的監管主體:
商務部: 商務部主要是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發改委: 發改委主要是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外管局: 外管局主要是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
辦理境外投資(ODI)備案需滿足的條件
根據我們辦理境外投資(ODI)備案的實際經驗,大部分企業只要滿足以下幾個申請條件,基本上就可以順利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主體和成立時間符合要求: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要求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財務要求: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凈資產回報率最好高于5%,同時資產負債率最好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