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想進行境外投資,首要任務就是要搞懂我國對境外投資備案出臺的相關政策和要求。今天的文章主要和大家分享境外投資備案11號令的要求,幫助大家
更好的了解11號令,然后順利完成境外投資備案。
一、什么是境外投資備案11號令?
境外投資備案11號令其實就是《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是我國政府為了規范企業境外投資行為,促進對外投資合法有序的重要
法規。11號令不僅明確了企業境外投資的定義、范圍,還詳細規定了境外投資備案、核準的流程和要求。
二、在港澳臺進行投資需要做境外投資備案嗎?
說到境外投資備案,很多人會問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國內地企業在港澳臺進行投資,這種情況需要做境外投資備案嗎?
根據11號令的規定,無論企業在哪個地區進行投資,只要涉及獲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都需要進行境外投資備案。這包括在港澳臺地區設立
新公司、并購股權等行為。因此,企業在考慮投資港澳臺時,也是要做好境外投資備案的,以確保投資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11號令規范了哪些情形屬于境外投資?
11號令對境外投資備案所屬的情形做了詳細的說明,具體有哪些情形呢?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了解,這里將11號令詳細列出的境外投資備案范圍的各種情形都羅
列在下面:
1、境內企業通過在境外購買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
2、境內企業可以通過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以及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獲得對境外企業的控制
權或經營管理權。
3、境內企業還可以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間接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這種控制方式雖然不直接持有股權,但能夠實際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等重要事項。
4、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企業沒有直接投入資金,而是通過提供關鍵技術獲得境外企業的股權,也屬于11號令所稱的境外投資范疇。比如,境內企業A以技術參股
境外企業B,獲得其30%的股權。
5、境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企業對境外進行投資,同樣需要參照11號令執行。這意味著,無論投資路徑如何,只要最終目的是獲得境
外權益,都需要進行備案。
6、當國內的企業A從國內的企業B那里買下了它掌管的海外公司b時,就算買賣的錢是在國內轉的,但因為這個交易涉及到海外的公司,所以還是得按照境外投資
的規矩,去辦理備案手續。再比如說,如果國內的企業A用自己已經控制的海外公司a的股份,去跟另一家海外的公司B換股,這種操作雖然聽起來復雜,但本質上還
是屬于境外投資的行為。
11號令是中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備案重要法律保障。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時,務必深入了解11號令的相關規定,確保投資活動的合法合規。同時,針對常見的投
資問題,如投資路徑、資金來源、控制權等,企業也應提前做好準備和規劃,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