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發展,不難發現有很多中國企業開始“走出去”,但是如果中國大陸企業或者投資者想在海外進行公司注冊并且直接在海外進行投資,首先要做的就是境外投資備案ODI,下面來簡單介紹一下境外投資備案。
境外投資,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境外投資備案ODI申請流程
1:境內企業產生需求,企業需要對外成立或收購企業來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對境外主體打投資款的需求
2:辦理ODI,通過商務部、發改委審批通過,取得相關證書
3:海外企業注冊,ODI能投資的國家,截止19年已發布,能對外投資的國家多達172個國別(地區)
4:海外企業開設銀行,用來接收境內投資款或海外企業利潤回款
企業申請境外投資備案ODI的要求
1.境內公司最好成立滿1年以上
2.所有者權益接近投資額(以上為建議,非硬性要求)
3.審計報告不能虧損
4.境內企業資信證明大于投資額
5.境內主體行業與境外公司行業不能是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金融類、賭博業、色情業、國家的核心技術和產品等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ODI所需資料
1:境內企業審計報告
2:境內企業資信證明
3:境外企業名字與章程
4:項目信息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ODI的好處
1、開拓境外市場,獲得當地政策或稅務優惠,加快資本積累速度
2、方便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賬,減少轉賬手續和成本
3、提高國內企業形象,增加企業附加價值
4、充分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及時掌握外部信息
5、有效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規避國外貿易壁壘
6、統籌境內外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
禁止類境外投資:
1.此類投資主要規定見國務院74號文,主要禁止的是企業參與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資。此類投資在商務部門/發改部門都無法得到核準或備案,具體包括:
2.涉及未經國家批準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的境外投資;
3.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的境外投資;
4.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
5.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境外投資;
6.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
投資者在該類對外投資中應重點關注上述禁止性規定。比如,是否觸及“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在74號文無更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可實際結合2008年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及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其他部門通過公告形式發布的《禁止貨物出口目錄》自行認定,并密切觀察以上規定的時效性與動態性,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和確認,以爭取最有利的審查結果。
其實境外投資備案ODI涉及到方面方面的東西非常繁瑣,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聯系我們幫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