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的外商投資法在2020年正式實施,這就意味著之前關于外商投資的管理法就沒用了。但是國家方面為了應對這一改變,給了五年的過渡期。今年已經是過
渡期的第四年了,只有半年多的時間進行調整,對于之前已經做過外商投資備案的外商企業,需要注意下面這些問題。
一、外商企業組織形式變更
有的已經做過外商投資備案的企業的組織形式是沒有法人資格的,但是新法要求外商企業變成合伙制企業,所以要及時變更組織形式,并且到對應部門申請外商投
資備案變更登記。如果該外商企業還有分公司的,也需要申請一并更改。
二、外商企業組織機構變更
在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外資企業,存在一些管理結構,比如誰是最高權力機構、誰是法定代表人等組織結構跟現在的新《公司法》要求不一樣了,就需要按
照新的規定來調整公司的組織結構。調整之后也是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外商投資備案變更登記。
三、辦理外商投資備案變更登記的資料
在調整期內辦理變更登記企業通常需要提供下面這些資料:
1、外商企業登記備案申請表
2、公司高層的資料
3、公司董事和股東的決議書
4、外商企業的公司章程
5、外商企業的營業執照
6、其他辦理相關變更登記的必須資料
四、沒有及時按要求調整的后果
對于沒有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公司組織形式和機構調整的外商企業,即將面臨嚴重的后果。具體有哪些后果呢?
1、我國相關部門將不會對沒有進行調整的外企辦理任何的業務(只可以辦理注銷登記),比如外商投資備案變更登記和申請等。
2、在相關平臺公示這些外商企業。受到公示的企業的正常運營肯定會有所影響,而且合作伙伴對這些企業的信任值也嚴重下降。
這類外商企業在我國市場的競爭力也會下降。
五、外商投資備案變更登記注意事項
在新法過渡期內,哪些外商企業需要特別注意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1、外商企業的營業執照上如果有標注中外合資或者合作的,需要及時了解我國新的外企投資法,按照要求進行相應的變更和申請外商投資備案登記。
2、外商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如果不少股東會的話,也要及時根據新法進行調整。
3、對于在2020年一月一日之后才成立的外商企業或者是外商企業辦事處、分支機構等,就不用擔心了。
很快五年過渡期就要結束了,那些還沒有按要求完成變更以及外商投資備案的外商企業一定要抓緊時間了。如果不知道具體如何操作的,建議咨詢提供相關服務的
代理公司,不然企業將面臨無法正常運營以及業務發展停滯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