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做境外投資的公司來說,可能前期趕項目就注冊了境外公司或開展項目,并沒有去做odi備案辦理,那么等他們的資金匯出,就出現了不合規,根本無法匯入國內。所以建議做境外生意的老板,一定要重視odi備案辦理,這樣資金才可以合規出境,項目也不會受到影響。今天這篇文章就重點說一下關于odi備案辦理的相關內容。
一、odi備案辦理
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二、odi備案辦理的禁止情形
1.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4.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三、odi備案辦理的條件
1、境內公司必須成立滿一年
2、境內公司必須盈利
3、投資款項必須小于盈利
四、odi備案所需材料
1.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2.《境外投資申請表》
3.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4.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odi備案辦理的流程
1、前置程序:內部政策、國資委審批,涉及中央企業。
2、發改委申報:側重“投資項目”
(1)核準:敏感類,直接間接投資
(2)備案:非敏感類,直接間接投資
(3)報告:大額非敏感類,間接投資
2、商務部申報:側重"標的公司”、核準(敏感類)、備案(非敏感類)
3、外匯登記:ODI外匯登記/37號文登記
5、駐外使館登記:中國駐外(各國)大使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六、odi備案辦理的申報方式
1、獨立申報
如果是一個獨立投資境外公司,就需要向注冊地省級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提出ODI申請。
2、共同申報
共同申報的情況是由由持股比例或投資金額較大的投資者在得到同意后,向主申報人注冊地的省級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提出ODI審批的申請。
3、聯合申報
兩個以上的投資情況,是需要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聯合ODI申報主體”),從而向主管部門遞交ODI審批。
七、相關法律責任
切記不要提供提供虛假材料進行申請核準。一旦是虛假材料申請,那么該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另外,如果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了備案,那么會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核準,給予警告。
以上就是關于odi備案辦理的全部內容,篇幅有限,請持續關注,后續我們會更新相關內容。助力大家盡早完成odi備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