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知道ODI是中國向海外投資,并不知道fdi備案是什么。其實,與ODI對外投資一樣,外商想要合法合規的在中國進行投資活動,需要先在中國相關負責部門辦理備案。這個備案就是fdi備案。今天這篇文章,我們會針對fdi備案的相關內容跟大家詳細解讀下。如果你對此感興趣或者存在需求點,請認真讀下去。
一、fdi備案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方式
1.跨境新設投資(非返程):跨境新設、評價投資(最常見、簡單的設立形式)。
2.跨境新設投資(返程):境內居民個人或機構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對境內投資設立企業。
3.外方義務轉股并購(跨境)設立:標的企業本來是一個內資企業中方尚未出資,轉股給外國投資者,標的企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
4.外方實際轉股并購(跨境)設立:標的企業本來是一個內資企業,中方已出資,轉股給外國投資者,標的企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
5.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以外匯資本金原幣境內再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資本金原幣開展境內股權投資設立的企業,包括投資性和非投資性企業。
6.外方境內人民幣利潤再投資設立:外方在境內投資所產生的人民幣利潤,用于境內再投資成立企業。
其中,外商直接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后人民幣再投資設立模式,因為實際投資標的是境內機構,嚴格意義上被投資企業應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
二、fdi備案的準入程序及材料準備
我國FDI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部門核準制,因此申請程序便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FDI申請主體(即境外機構及個人)必須以投資項目《鼓勵名單》或《限制名單》為準,向上述表格中的相關部門提交備案文件。其次,向相關部門咨詢并辦理部門核準所需的許可證、審批書等前置文件。再次,申請主體可在上述核準完成后,向公司注冊所在地工商部門進行系統錄入。最后,補辦稅務登記、海關登記、公司賬戶開設、外匯登記的一系列材料,并最終申領我國營業執照。(一切材料應以核準部門與相關行政審批部門所提要求為準。)
三、fdi備案和ODI的區別?
FDI是外國對中國的直接投資,ODI是中國對外國的直接投資。FDI是外商直接投資在我國境內通過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設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方式進行投資,外國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等投資,還可以用從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ODI指中國投資商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投資,并以控制國(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的經濟活動。FDI投資意味著外國資金流入中國,ODI投資意味著中國資金流向外國。
以上就是關于fdi備案的全部內容,篇幅有限,后續我們還會繼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