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些在海外業務的朋友,因為沒有做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就注冊了境外公司或開展項目,后續需求資金,根本沒辦法合規的出去,而且經營許久的境外公司利潤想合法收回,因為之前流程不合規,無法匯入國。所以說,如果讓資金合規出境是非常重要的,接下來我們重點介紹一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內容,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好處
1.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或實現境內資金不出境,境外獲取外幣的目的;
2.開拓境外市場,獲得當地政策或稅務優惠,加快資本積累速度;
3.方便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賬,減少轉賬手續和成本;
4.有效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規避國外貿易壁壘;統籌境內外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
5.后續境外資金返程回國投資可以享受省市各級財政部門給予的相應資金補貼;
6.充分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及時掌握外部信息。
二、什么情況下需要做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1、境外新設公司:必須以內地公司為股東全資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2、境外并購公司:以內地公司作為并購方的股東,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盡職調查。
按照我國《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境外投資是指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三、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三大審批部門
商務部負責對境外公司投資結構、投資經營范圍、投資目的地是否未建交國家、是否限制類行業等具體境外投資事項進行審批或備案。審批要點主要包括:
1.不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不能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3.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4.不能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發改委負責對境外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對資金的用途和合理性很重視。其項目審批依據主要原則包括:
1.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產業政策,是否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公共利益,是否違反國際法準則;
2.是否符合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有利于開發國民經濟發展所需戰略性資源;
3.是否符合國家關于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促進國內具有比較優勢的技術、產品、設備出口和勞務輸出。吸收國外先進技術;
4.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和外債管理規定;
5.投資主體是否具備相應的投資實力。
外匯管理局(銀行)負責為境內企業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包括境外直接投資所涉主體辦理跨境人民幣賬戶開立、業務登記和資金使用等業務。銀行通過盡職審查客戶資料,結合客戶經營、交易對手、資信狀況、財務指標等情況,全面了解業務背景,確保客戶申請辦理業務背景真實;交易目的清楚合理、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境外投資項目已獲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或核準。事后還會跟蹤境外企業資金使用情況,對重點關注客戶,資金匯出境外后,可以要求企業提供境外資金使用相關憑證及對賬單等材料。
篇幅有限,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內容還有很多,我們也會繼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