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是國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以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去的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以及其他權益行為。企業如果開展境外投資,就得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若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投資方不屬于同一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準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企業境外投資備案什么時候會用到?
當境內企業需要對境外企業進行新設,并購等行為,需要對外投資的時候,出具此證書。
境外投資備案材料有哪些?
1、發改委備案請示文件;
2、境外投資備案表;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5、“企業擬成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決議;
6、項目背景說明;
7、追溯至最終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
8、資金證明(存款證明原件);
9、審計報告。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時限
1、核準:15個工作日
2、備案:3個工作日
申請ODI備案對企業的要求
1、境內公司最好成立滿1年以上(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2、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最好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東背景、資金來源必須真實、合法。
中國境內企業進行對外投資,需要取得三個主管部門的核準、備案或登記。分別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即相關地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商務部及相關地方商務部門(以下簡稱商務部門)、相關地方外匯管理分局(以下簡稱地方外管局)。涉及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的,除進行上述一般性的核準、備案及登記外,還需通過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項目備案審批。
辦理企業境外投資備案證書要注意事項?
(一)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四)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以上是有關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相關知識,有需求可以隨時聯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