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客戶是做外貿的,他最近找到了我,想要尋求有關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證書的相關事宜,于是我跟大家就外貿行業好好聊聊。
涉外的公司在生意業務申請辦理上出現難處,為了能方便涉外公司進行外貿,公司就需要有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證書。這樣在生意業務開展地的設立海外公司,也方便涉外生意業務的擴張。
首先,我們看下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證書,也就是“ODI備案”,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含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等投資主體,以投入貨幣或有價證券、實物、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產獲得境外企業的股權進而獲得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特向國家商務部和發改委申請批準的證書,稱為境外投資備案。
那么,申請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對企業的情況而言有很多幫助:
l開拓國際市場,享海外經濟政策、稅收優惠,加快公司發展。
l資金合法合理出境入境:以合法合理的路徑成功做到中國國內資金出境或達到中國國內資金不出境,海外國家得到美元的目的;
l提升國內公司形象,公司附加價值;統籌中國國內公司發展,達到資源配置。
沒有申請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對海外國家公司的影響:沒有備案的經營者,其境內投資主體將在規定時間內不準任何海外國家投資行為。
公司申請辦理海外國家投資需要了解:
如要增加備案核準成功幾率,應先申請辦理商務部批準的《境外投資證明書》,下一步申請辦理國家發展改革委主管的《境外投資備案》。
提交材料需得使用提前準備的方式,即:在真正的提出申請前,將準備材料提交省市商務委員會外事處審查。商務部門會給予修改意見,公司并依照修改意見對提交材料進行完善。
溫馨提醒大家:
1.完成投資后需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備或報道
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格式文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前款所稱項目完成,是指項目所屬的建設工程竣工、投資標的股權或資產交割、中方投資額支出完畢等情形。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23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2.每年向外匯局申請年檢備案
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境內機構(金融機構除外)應按照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的相關規定參加年檢。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分別到所在地外匯局參加外匯年檢。
實踐中,通常由各地稅務部門發送通知,在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投資項目的外匯年檢備案。
境外投資成為熱門,而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目前已經成為企業境外投資最重要的渠道,所以想要進行境外投資是絕對繞不開這道程序的,這也是一項比較復雜的流程。所以在這里,我也建議大家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相關辦理注意事項后,最優方案是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能夠更便捷高效的解決您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