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個客戶找到我,說他在香港有筆款項想要回國,不知道要如何操作,我這邊就建議他申請ODI境外投資備案,合法合規。
ODI境外投資備案是中國大陸為了阻止非法和風險資金,通過限制外匯的流入流出來達到從上而下的、系統化的管理,從而產生的。
其實,現在存在很多個人及公司,未經備案及審核,直接設立海外公司,直接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權,這個是不合規的,暫時沒有被嚴肅追究。但是涉及較大的國內資金去海外實際投資,沒有 ODI 備案,資金無法通過銀行合規轉到境外,后續較大的投資回報要合規回流,也會面臨重重困難。
特別是對于上市公司,或者有融資及上市需求的企業來說,未提前申請 ODI 備案而設立海外公司,會涉及合規上的重大瑕疵,影響后續的業務開展。
簡單來說:
國內公司投資中國港澳臺或者其他國家的境外公司,辦理境外投資備案ODI的手續之后,就可以按照投資額把內地資金,直接匯到境外公司。同時,這家境外公司經營的盈利,也可以隨時匯回國內公司,沒有額度限制。
那么,申請 ODI,有哪些注意事項?
l境內公司成立>1 年;
l凈資產回報>5%;
l資產負債率<70%;
l審計報告不能虧損(凈資產>投資額);
l境內主體行業與境外公司行業 :
l不能是房地產、影城、娛樂業、 體育俱樂部、金融類、賭博業、色情業、國家的核心技術和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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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ODI,要提供哪些資料?
l境外企業名字與章程
l境內企業資信證明(存款證明)
l境內企業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必須盈利)
ODI 備案主要包含以下文件:
l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l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l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表登記表
當然申請ODI的時間也不長,大概約兩個月,所需材料十分多,因此想要申請成功并不容易。
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需先在商務部(深圳需要在經貿委和商務部)系統提交相應的公司信息,并準備相應的資料。
2、準備相應紙質資料(所有紙質資料需國內公司蓋章)遞交至經貿委窗口,等審核通過后領取證書,證書頒發后兩年內將投資款匯至境外,辦理備案核準以后需每年進行年報。
3、領取證書后會同時領取一份報到表,報到表需要在中國駐被投資地大使館進行報到登記。報到表需大使館蓋章后將回執交回經貿委。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材料的根本作用是證明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因此,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材料的詳實、完備,是提高項目核準/備案辦理效率和成功率的關鍵。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境外直接投資會被嚴查:如:合伙企業、母小子大、快設快出等。如無法說明具體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