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就是我們平時常說的37號文。37號文備案登記就是涉及到文件中的外匯業務需要在國家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登記才可以辦理。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37號文備案登記過程中,常常會涉及到的,但是網上相關信息又比較少的業務內容。
一、37號文備案登記中的外匯補登記
由于出現外匯登記業務的時候,我國相關法律法條很不完善,所以存在很多公司涉及到外匯業務,但是并沒有在相關部門進行登記,所以就有了現在的外匯補登記。
什么情況下需要做37號文備案登記中的外匯補登記呢?屬于我國境內的居民把自己在國內的資產和一些特殊權益轉出到國外通過國外設立的公司進行投資的,就需要向居民資產和權益所在地的外匯機構進行登記,沒有登記的要求補登記。
補登記過程中,一般需要用到以下這些資料:
1、向當地外匯部門提交補登記申請和境內居民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2、申請人的國內二代居民身份證件;
3、在國外設立的公司的注冊資料、公司股東登記名錄和股權分配資料;
4、國內公司的股東會和國外公司的股東會同意投資的意見書;
5、提交能證明所用用于投資的資產或者權益所屬于申請人的資料以及這些資金權益的出處;
6、國外設立的公司搭建有合法返程投資架構的資料;
7、如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要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協議。
提交完資料就等待外匯局的審核了,審核有問題的再及時補交資料說明,沒有問題的很快就會審核通過。
二、37號文備案登記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
不管是新設立的還是合并并購的外商公司,都需要辦理公司的基本信息變更登記,具體有:
1、返程投資的時候通過轉讓股權或者合作并購等等方式在國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當地銀行應該核準該公司實際的注冊資金以及實繳金額,去進行37號文備案登記的外匯登記信息,而且對已經實繳和沒有實繳的部分都要做一個實際出資登記的業務。
2、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法人、責任人、注冊地址、投資信息的變更等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時候,都要及時到當地外匯管理局申請變更登記,有的地方把該業務已經轉移到銀行辦理了。
三、37號文備案登記中的外匯變更登記
國內居民在境外設立的公司以及返程投資的境內公司出現股權、架構重要人員變更變化的,都要及時到當地銀行辦理變更登記業務,同時辦理該業務的銀行要更新登記的信息。
四、37號文備案登記中的外匯注銷登記
特殊目的公司因為業務結束或者經營不善被迫破產解散的、項目期限已過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需要終止該投資項目時,也需要到當地的銀行去辦理外匯注銷登記哦。
在去年11月份,我國外匯管理機構又發布了一個通知,是關于征求37號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的征求意見稿。為什么要不斷的去征求公眾對該業務的建議和意見呢?其實也是國家為了能提高37號文備案登記的辦事效率,結合實際情況,調整以及完善37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