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對個人境外投資行為實施的政策還沒有百分百放開,如果境內個人要在國外公司擁有股權、購置房產、理財保險等金融投資行為,必須要通過37號文備案登記后才能實行,不然就是違規違法行為。那么要如何辦理這個登記呢?大家繼續跟我往下看。
一、37號文備案登記地點
目前是37號文補登記的業務由外匯管理局協助辦理,37號文的初始登記和后續變更、注銷等登記已經下放到當地銀行去辦理。據說補登記辦理是比較難通過的,該業務過程很麻煩,建議最好不要出現補登記的情況。
二、37號文備案登記資料
由于進行37號文登記的人群是在國外有資產權益的,又是境內的居民,所以需要提交這些資料: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我國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國外注冊公司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東董事資料、國外企業股東簽署的同意投資書面文件、居民在國外持有權益的證明文件和其他審核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資料。
三、37號文備案登記流程
1、需要境外投資的個人所在企業的股權重組或設立
2、在境外設立SPV;
3、在銀行辦理37號文初始登記
4、有變更的做變更登記
5、投資完成獲得的利潤再調回境內投資
四、37號文變更登記
1、基本信息變更:在初始登記時提交的相關成員的信息或者項目名稱經營時間等基礎的信息發生變化的,需要再去銀行提交37號文備案登記的變更登記。
2、資金變更:如果境內投資者對外的項目投資資金發生增減或者有股權權益變化的,要帶著相關資料去銀行提交37號文備案登記的變更登記。
五、37號文注銷登記
1、如果境內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將所屬股權權益全部轉出、公司申請破產清算、公司經營時間到了沒有做存續、投資者的身份發生很大變化等需要辦理注銷登記。
2、相關投資項目已經完成,需要注銷的。
六、外匯存量權益登記
在境外投資注冊的公司里已經做過37號文備案登記的董事和股東,在每年中旬六月底之前,要進行一個外匯存量權益登記,告知這次投資過程中還有哪些個人剩余權益。沒有及時辦理該登記的寶子后續要申請企業外匯業務的話,外管局會不予辦理的。
境內居民有按政策做了37號文備案登記的,通過投資的完成,所獲得的利潤才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調回到我們國內。37號文備案登記面對不同的案例它的復雜程度不一樣,很多公司在做該登記的時候都會咨詢專業的人員幫助辦理。
這篇關于個人境外投資如何做37號文備案登記的文章就寫到這里了,希望大家在辦理該登記時都能順順利利辦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