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前的國際經濟形勢來看,越來越多的我國企業考慮拓展業務,著眼于海外。在面對經濟增速放緩和國內市場競爭加劇內卷的情況下,企業出海已經成為了一個重要的選擇。可是一旦涉及出海,37號文登記和ODI備案都要登上舞臺,它們是國內企業進行跨境投資的管理措施,之前我們也出了很多期對于ODI備案的解讀,今天我們來聊一下37號文備案的相關內容。
一、37號文登記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外投資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外匯管理函〔2014〕37號)》,簡稱“37號文”,主要適用于中國境內企業的直接投資和境外上市等行為。企業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登記和備案,以便監管和統計跨境投資的情況。只有完成37號文登記,并且滿足相關要求的中國境內個人投資者,才能保證境外投資收益合法合規地回到國內。
二、37號文登記的主體
根據37號文的規定,個人成立的以股權融資為目的的公司為特殊目的公司,在拓寬了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圍之后,幾乎囊括了一切自然人于境外設立的公司,其核心在于以資產或權益出資,幾乎所有的設立公司的行為均涉及以資產或權益出資,因此37號文登記適用的情形非常寬泛。
三、37號文登記的地點
自然人為境內權益所在地,即境內公司的注冊地開戶銀行。
四、為什么要辦理37號文登記?
可以解決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理性問題,可以輕松解決境外融資和返程投資的合規性問題,有利于打通境內居民境外投資資金調回通道。
五、誰需要進行37號文登記?
中國企業創始人、中國企業的其他中國籍自然人股東、中國企業上市前的ESOP激勵已行權員工。
六、37號文和ODI備案區別
ODI備案登記其實就是國內企業去海外投資的方式,那如果這個企業的自然人想要參與投資,并且想返程投資,或者把海外的資金帶回來,就需要辦理37號文登記。也就是講,境外投資備案是企業到境外投資需要辦理的證書,37號文則是個人到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需要辦理的證書。
其實,37號文登記和ODI備案都是為了規范和監管國內企業的跨境投資行為,建議各位老板在做登記和備案的時候,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投資行為合法合規。
七、境外信托的受益人需要做37號文登記?
37號文中“控制”,是指境內居民通過收購、信托、代持、投票權、回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取得特殊目的公司的經營權、收益權或者決策權。雖然從法規的字面意義上理解,通過信托取得特殊目的公司的經營權、收益權或者決策權仍屬于應當辦理37號文登記的情形,但實踐中建議與相關部門詳細溝通。
以上就是關于37號文登記的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