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到境外投資,海外融資上市,想必大家并不陌生,隨著國家“走出去”戰略的實施,中國企業赴境外融資上市的案例屢見不鮮,可是對于個人境外投資等經濟活動并未完全放開,為促進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就發布了“37號文”,重新梳理和規范了涉及返程投資外匯登記的相關問題,也就是說,37號文登記是目前境內個人在境外投融資的唯一合規途徑。這篇文章,我們就一起聊一下關于37號文的相關內容。
一、什么是37號文?
37號文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于2014年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規定,只有完成37號文登記并滿足相關要求的中國境內個人投資者,才能保證境外投資受益的資金回流合法合規。境外投資產生的收益(包括交易所得、分紅、利息等)回到國內時,都必須向相關部門提供已經完成的37號文登記文件。也就是說,37號文是中國境內個人投資者合規持有境外公司股權/股份,以及境外收益合法回國的唯一途徑。
二、37號文的目的
外匯管理規定是不允許中國自然人在境外投資,但是37號文是中國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規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如果是個人或企業在境外投資之后,又回到中國境內投資了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在外匯管理局的規定下,這種“返程投資企業”是合規合法的。如果你的境外投資產生了收益,不管是分紅還是交易變現,想要資金回國,就需要完成37號文登記文件。
三、37號文適用人群
37號文登記的主體是境內居民個人,具體指的是持有中國境內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以及雖無中國境內合法身份證件、但因經濟利益關系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境外個人。
四、不進行37號文登記的法律后果
不進行37號文登記會影響未來境外資金回到國內,外匯管理機關亦有權責令要求改正,給予警告,并可對個人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還可能牽涉關聯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合規或受限問題,甚至限制境外利潤或辦理其他外匯業務的限制。還要提醒的是,如果你存在僥幸心理,想著后續補上37號文,那我告訴你,實務操作中補登記辦理存在巨大難度,同時上面的處罰很難避免,甚至會影響企業未來的融資及后續資本運作,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
五、37號文登記所需的文件
1.境內股權公司資產合法持有證明文件;
2.創始人股東在特殊目的公司(股東名冊、認購人名冊等)有實際控制權的證明文件;
3.國內權益公司的調檔章程;
4.境內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與境外投資者簽訂的投融資協議;
6.創始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7.外匯登記表;
8.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
9.承諾函;
10.股東大會決議;
11.委托書。
以上就是關于37號文的全部內容啦,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跟我們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