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
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發改外資〔2017〕18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對外經濟合作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良好社會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商務部、外交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文明辦、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文化部、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外匯局等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1711/W020190905503584402666.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 民 銀 行
商 務 部
外 交 部
中 央 組 織 部
中 央 文 明 辦
中 央 網 信 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財 政 部
國 土 資 源 部
環 境 保 護 部
交 通 運 輸 部
農 業 部
文 化 部
國 資 委
海 關 總 署
稅 務 總 局
工 商 總 局
質 檢 總 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安 監 總 局
統 計 局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能 源 局
外 匯 局
2017年10月31日